类:能够造成环境污染,产生臭氧和霾相关的VOCs组份。这一类的VOCs组分可以和氮氧化物在光化学反应中产生臭氧以及PM2.5,直接造成环境污染,影响我们的空气质量。对这类组分,学术界已经研究多年。主流观点是采用美国EPA推出的PAMS臭氧前驱体,共有65种VOCs组分。(还有些扩充的TO14,TO-15等不再详述)
第二类:对人体健康有毒、有害的VOCs气体,主要是指可以导致形成癌症(例如笨、二甲苯等苯系物)和对人体有毒性(如氯乙烯)的VOCs组分。这些组分是根据癌症研究以及毒理学研究来确定的。可以视为一类特征因子。
第三类:异味强烈的VOCs组分(如: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甲二硫醚)。这些组分逸散到空气中将造成人们强烈的不适,影响人民生活。这类组分在美国EPA和我国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(GB14554-1993)中有所定义。可以视为另一类的特征因子。